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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横沥、东坑、石排劳动法律师:拒绝合理调岗不到岗,算旷工吗?|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公司调岗,员工不同意就拒不到新岗位报到,结果被以“旷工”开除,索赔10.8万遭法院驳回。这是发生在东莞周边的一起典型劳动争议,东莞劳动法律师提醒:对于合理调岗,劳动者有服从义务,拒不到岗可能构成严重违纪。 案情简述 王猛原岗位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被取消,公司将其调至品质保证课,仍从事“普通担当者”,薪资待遇不变。王猛拒绝报到,滞留原部门,公司多次警告并书面通知限期到岗。王猛仍不服从,连续多日未上班。公司依据《赏罚规定》解除劳动合同。仲裁、一审、二审及江苏高院均认定:公司合法解除,无需支付赔偿金。 核心裁判观点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,在岗位取消、待遇未作不利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岗位,属于合理行使用工自主权。劳动者拒绝合理调岗且不到新岗位报到,经催告后仍不提供劳动,构成旷工。 律师解析:为何拒不到岗=旷工? 很多劳动者误以为“只要不同意调岗,就可以不去新岗位”。但法律保护的是合理权益,而非对抗合理调岗的权利。本案中:①调岗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(原岗取消、新岗性质待遇不变);②公司多次通知并给予申辩机会;③王猛未实际提供任何劳动,连续缺勤,完全符合规章制度中“连续旷工3天”的严重违纪情形。高院明确指出:“到用人单位报到是提供劳动的开始”,拒绝报到且无正当理由,认定为旷工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。 东莞石排劳动法律师核心提示: 面对调岗,切勿以“拒不到岗”“滞留原部门”等方式对抗。一旦被认定为旷工,不仅维权失败,还可能丧失经济补偿金。 东莞横沥律师支招:遇到调岗,东莞劳动者该怎么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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